大量古建築存在丟失構件現象,其中不乏村中整座戲臺、廟宇被賣掉
  文/《瞭望》新聞周刊記者 陳忠華 晏國政 王學濤
  在山西高平市西部山區有座康營村,是古代著名的長平之戰的主要戰場。村中,市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成湯廟雖是明清建築風格,但廟中三千年古柏甚至早於二千多年前的長平之戰,至今仍長得鬱郁蔥蔥,令人驚嘆。
  “前幾年廟裡丟了很多東西,有磚雕,還有精美的桃園三結義雕塑,等等。”47歲的成湯廟安全防護員王建林說,由於失盜嚴重,後來各級文物保護部門和企業家投資約850萬元對其進行了維修,並派專人看管。雖然目前失盜情況幾乎杜絕,但廟裡的一些雕刻已經不像原來那樣古色古香而是新建新修的了。
  山西是全國古建築遺存最多的省份。近年來,受相關法律細則缺失、基層管理能力不足、失於監管的市場交易猖獗等因素影響,大量村落內的古建及構件被盜竊或買賣。相關專家表示,此類現象不僅造成山西古建築資源流失,還破壞了村落的原始風貌和地域特色,建議採取措施加強監管,留住即將逝去的“鄉愁”符號。
  “電視播出第二天

  就丟了一個宋代藥槽”
  據文物部門公佈,山西省目前有寺廟、民居、戲臺等古建築2.8萬餘處,且絕大多數分佈在村落內。業內知名的民間古建愛好者唐大華4年來走訪了山西400多處古建,發現80%的古建存在丟失構件現象,其中不乏村中整座戲臺、廟宇被賣掉。
  唐大華說,經過調查,山西萬榮縣裡望村村委會5萬元將村裡清代古戲臺賣到了山東省菏澤市鄆城縣一座文化公園內。另外,山西晉中市榆次區莊子鄉六台村戲臺已經被賣到廣東番禺古建築藝術館,由戲臺改造成了門樓,原址上只剩下幾根柱子突兀地立在那裡。此外,萬榮縣上井村的一座古廟正殿、配殿、戲臺等全部被賣掉,不知去向。
  本刊記者近日在晉東南地區走訪了十餘個被列入中國傳統村落名錄的村莊,發現買賣盜竊古建構件的現象也普遍存在。
  擁有上千年曆史的沁水縣竇莊村2009年曾在中央電視臺做過專題節目。“節目播出第二天就丟了一個宋代藥槽。到2011年的三年間,全村共丟了石獅子等20多件寶貝。”村委會主任豆國平說,為圖一時之利,很多村民也將家裡的古傢具等售賣,現在村裡只剩下搬不動的文物了。
  一些位於村落內的文保單位,也時常發生構件失盜現象。記者實地走訪瞭解到,位於平順縣虹霓村內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明惠大師塔,塔身上的國家一級文物金剛佛像已經被盜,至今未被追回。而在山西芮城縣的唐代建築廣仁王廟裡,儘管有文管員看護,千年唐碑還是被盜,後來被警方追回。曲沃縣義城村內的縣保單位義城皇帝廟柱礎曾遭偷竊,雖然未遂,但柱子已經明顯偏離原來方向。
  “古建築及構件離開了它原來賴以生存的場所就會變得毫無價值。在一些地方看到來自全省各地數以萬計的活生生的古建被砍成死的支離破碎的構件堆積在一起,感覺就像是看到一堆血淋淋的白骨,十分刺眼。”長期從事村鎮規劃的山西大學城市設計學院教授霍耀中說。
  失盜買賣多發暴露監管難題
  諸多業內專家表示,古建及其構件失盜買賣現象多發,暴露了諸多監管難題。
  一是大量古建及構件沒有“身份”,產權又歸集體或個人所有,不易監管。
  山西省文物局執法督察處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全省登錄的5萬多處不可移動文物中近4萬處只是登記在冊,並沒有文物級別;還有大量古民居沒有登記在冊,且絕大多數古建及構件屬集體或個人所有。此外,文物保護法對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只表明不能轉讓、抵押給外國人,並沒有明確表明其不能買賣。記者調研過程中,一些基層幹部也無奈地表示,老百姓自己賣自家的東西,除了引導,確實無法干預。
  二是基層監管主體不明、能力不足。
  一些基層幹部反映,由於產權等問題,目前到底由誰來監管或保護散落於村莊內的古建築及其構件還不明確。受經費、人力等因素影響,山西文物安全監控系統只覆蓋了271處國保單位和107段古長城,對大量低等級和沒有等級的古建,甚至市保和縣保文物都無從顧及。一名市級文物單位負責人坦言,市縣文物單位從事文物保護的工作人員大多只有2到6名,他們大部分時間和精力都集中在應付上級檢查等行政事務上,根本沒時間在下麵跑。聘請的文管員不僅待遇低,而且多是老年人,有的連一鍵報警器都不會用。而且現在鄉村空心化日趨嚴重,連文管員都很難找了。
  豆國平表示,由於村裡有偷賣文物現象,2012年他借債20萬元在重點文物區安裝了十多個攝像頭,但是監控無論在數量還是質量上都未達到文物保護的效果。“晚上是偷盜的高發時間,但是攝像頭清晰度不行,晚上根本看不清楚。”豆國平分析,主要原因還是投入不足,如果在文物重點保護區安裝上遠程監控,就可以派兩三個文管員進行24小時看護,及時發現問題並處理。
  三是失於監管的古建交易猖獗,加劇了古建及其構件的流失。
  一些業內專家告訴記者,近幾年,一些地方熱衷修建復古建築拉動旅游,大量社會資本也涌入古建收藏領域。隨著市場需求增加,古建築及其構件的市場價格也水漲船高,並由此助長了古建失盜買賣之風。為了謀取高額經濟利益,一些不法商販四處“搜尋”古建築構件,並形成倒賣鏈條。山西一位民營企業家告訴記者,他在太原市多處院落里存放有4萬多件古建及其構件,包括200多處古民居、1000多塊石碑、2000多塊牌匾及上萬件石雕石刻等,這些物品80%是從全國各文物市場上買回來的山西的東西,20%是從山西農村收購來的。
  本刊記者在他的一個存儲古建構件的院落里看到,一條條施著金粉的房頂橫梁用防雨布遮蓋著,梁上繪著彩畫,色彩艷麗。旁邊一座運城的石柱戲臺搭起輪廓,柱子上“升平歌舞和悅神人,名勝樓臺輝煌殿宇”的字樣清晰可見。院內深處,除了各式各樣的民居,還存放著來自民間各處的石碑,從歌頌功績的“萬古流芳”、“名揚百世”碑到光緒年間贈予大同華嚴寺的“好善樂施”碑,都印刻著歲月的痕跡。而現在,這位民營企業家最頭疼的事情就是如何安置這些古建構件。
  “由於古建及構件的交易多數為地下交易,法律上又沒有明確表示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不能買賣,再加上文物部門沒有自己的執法隊伍等,因此古建及構件的市場交易非常不好監管。”山西省文物局副局長寧立新說。
  完善法規加大保護和打擊力度
  霍耀中等專家表示,山西古建及其構件具有鮮明的地域特色,既是歷史文化的見證,也是一種“鄉愁”符號,一旦流失,必將割裂整個村落的文化。針對當前村落內普遍存在的古建及其構件失盜買賣現象,應當進一步完善相關法規政策,在保護與打擊上雙管齊下,堅決予以遏制。
  山西省文物局執法督察處相關負責人認為,2013年初山西省出台的《山西省文物建築構件保護管理辦法》,法律效力層次不高、界定模糊、執行力不強。他表示,國家文物部門應該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首先詳細界定什麼樣的古建築及構件屬於保護範圍,既不能“泛文物化”,又要使古建保護有法可依。與此同時,應解決好古建築及構件產權不清、保護職責不明問題,構建有效的保護責任體系。
  山西省文物局政策法規處處長許高哲建議,應加大對古建的保護投入,對傳統村落的古建尤其要形成監管合力。目前山西119個縣(區)中只有40多個將文物保護經費納入到縣財政預算,這個比例應該不斷提高,從而提高文管員的數量和工資待遇。此外,縣市文物、住建等部門應該在傳統村落保護上形成合力,盡可能在村莊所轄的珍貴古建周邊安裝監控防盜設備。
  專家還建議,應進一步提高文物部門行政執法力度,對古建及其構件買賣盜竊行為予以嚴厲打擊。隨著古建販賣、偷盜行為日漸趨於組織化、專業化,打擊此類行為還需要公安部門、文物部門聯合作戰。
  據山西晉城市澤州縣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員介紹,古建偷盜者的手段不亞於高級工程師,他們用斷線鉗剪掉上鎖的大門,不易搬動的就使用自製的專業工具“偷梁換柱”,將柱礎換成就地取材的磚頭、木頭等物。唐大華也告訴記者,古建販賣早已形成了“一條龍”服務。他通過跟古建販子接觸瞭解到,古建販子有了買家後,先通過照片向買家推薦產品,交易達成後,緊接著從拆到重新安裝都會提供一條龍的服務。
  基層文物工作者向本刊記者反映,文物部門裡的安全科普遍存在人員缺乏、一人身兼多職的現象,使得文物安全科形同虛設。因此,專家建議,一方面應該給基層文物部門尤其是擁有千座左右古建的文物大縣的文物部門增加人員編製;另一方面,應該對文物行政執法部門實行“垂直領導”,以減少相關干擾,提升其有效監管古建築修繕、利用和安保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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