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商報消息 我聽一個炒股十年的資深股民說,“被套是比較尷尬、難以啟齒的”,所以熊市大家很少交流。但現在不一樣了,牛市似乎剛開始,人人都在談股市。和幾個資深股民聊了他們過去的炒股經歷後,我有個共性的發現——他們以前確實賺過錢,但最後都賠了。兜兜轉轉到今天,像做了一場無用功。
  財經作家吳曉波在那篇流傳甚廣的專欄《我為什麼不炒股》中將原因總結為:“這個股市的基本表現,不但與上市公司基本表現沒有關係,甚至與中國宏觀經濟的基本表現也沒有關係,它是一個被行政權力嚴重操控的資本市場,它的標配不是價值挖掘、技術創新、產業升級,而是‘人民日報社論+殼資源+併購題材+國企利益’。”
  除了股市,過去的一周,我們可能也在做另外一場無用功:我為“春假”提意見。受有關部門委托,中國人民大學調查中心在網上調查民眾對春節放假的意見,主要的問題是大家到底喜歡除夕到初六放假,還是初一到初七放。七成網友支持了除夕方案。
  這個結果並不意外,意外的是,竟還有三成人做了別的選擇。澎湃新聞網對這個問題的態度倒是簡單而堅定的:《除夕放假,無須爭論》。社論執筆者認為,假日安排必須尊重和服從文化傳統:“在除夕這一天,停止工作,與家人團聚,共同等待新年到來,乃是千百年來多數中國人生活方式的一部分。”而且,這家觀點新銳的網站還註意到一個問題,中國的假日,歷來由國務院安排,“全國人大代表、清華大學教授蔡繼明不止一次指出,這樣做不合法。根據憲法規定,未經全國人大授權,國務院無權決定行政事務以外的事宜,而確定全國性假日‘涉及社會各層面,如公民、國家權力機關、法院、企業,行政機關只是其中的很小的一部分’,所以……‘全國的節假日都應當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依照憲法規定以立法形式來確定。’”
  其實,從放假的天數來看,兩個版本都沒有區別,不過是換了一個組合方式。若是如此,直接呼籲多放一天假不更好麽?在為《新京報》撰寫的評論中,楊耕身就認為“一直以來,不論春節法定假日如何調整,‘多放一天假’才是一直不變的民意訴求。”這應該也是《光明日報》評論部編輯的想法,他們允許論者陳方表達了這樣的觀點:“我國每年法定假日11天,全世界62個國家平均是11.7天。我國的法定假日並未達到世界平均水平,春節多一天假,能照顧到公眾的情感需求和實際訴求。”
  人們最終可能只是一廂情願。北京旅游學會副秘書長劉思敏認為,無論人們說得再聲嘶力竭,可能都不會起到什麼作用,“去年春節的假期安排剛剛做了修改,今年再次修改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公眾應該也有這個心理準備,只是不甘默不發聲,而且,套用一句網絡流行語:“萬一實現了呢。”
  這應該也是一審被判死刑的林森浩的內心想法吧。過去一周里,這個復旦大學曾經的高材生內心比誰都焦慮,“復旦投毒案”二審開庭,最終判決將決定他的生死。
  對於這個在法庭上自稱“很空、沒有價值觀”,投毒只是愚人節玩笑的年輕人,意見領袖們非常糾結——到底是聽從自己內心反應,表達自己的厭惡和痛恨,還是聽從理性,為他的法定權利辯護呢?
  看微博上,網友的主流意見是前者。但輿論場里,那少數的聲音也值得傾聽。白岩松在《新聞1+1》里說,“即便是林森浩也會有自己的辯護律師,法律的公正恰恰就是在聽到各種各樣聲音的時候,還能夠做出公正的判決,這才叫法律的公正。”《中國青年報》則刊登了王石川的評論提醒讀者,“認可法治精神的理性人,即便再憤恨林森浩,也應該明白他的權利必須捍衛。律師、‘有專門知識的人’的出庭,如果能夠使該案更經得起推敲,豈不是好事?”
  無論這個案件的最終判決如何,這都是一個永遠無法彌補的悲劇。受害者黃洋的家人對林森浩懷有恨意,這是情理之中。但我們的社會,如果只能從其中收穫“恨”這唯一的結果,這將是更大的一場悲劇。某種程度上,林森浩的辯護律師們,在做的正是儘量避免新的悲劇發生——殺人事大,哪怕是以法律的名義。所以,才要窮盡所有的可能性,來論證一個人是否真的“罪該萬死”——用法律論證,而非感情用事。  (原標題:除夕放假 尊重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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